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的决定》(湘府字〔2016〕207号)精神,我区新调整审批清单事项28项,权力清单事项44项,责任清单事项26项。请涉及单位及时做好衔接落实,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宣传平台予以更新,以印发文件等形式将新调整事项进行学习传达,新取消事项一律不再审批,其他调整事项及时进行承接。请涉及单位在3月6日前将衔接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区审改办(区编办)。
联系人:黄丽,电话:7102322,
电子邮箱:1845179974@qq.com。
附件:涉及单位名单
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2月13日
涉及单位名单
区发改委 区工信委 区水务局 区人社局 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房管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文广新旅局 区卫计委 区环保局 区安监局
区教育局 区统计局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区交通局 区编办 区商务局 区档案局 区民宗局 湘东运管所 湘东国税局 派出所 |